补交材料时能否再加配偶?
请各位移民达人解惑,谢谢!
我在07年底加国移民还是简化程序时往北京递交的初审表(当时仅主申请者我一人),通过并获得FN,今年2月份通知5月底前补交其他材料。问题:
1.能否在补交材料这一次,将配偶作为附申请者加入到表格中一起申请移民?
2.如果不能,无论配偶是不是随行,其资料(本科)对主申请人是否还有加分作用?
多谢!
- PWC
- 2016-02-17 19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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