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于2006年申请并取得美国法学院排名第24位的Co...

曾于2006年申请并取得美国法学院排名第24位的College of William & Mary的录取并取得奖学金。但因可以进入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生涯而拒绝。是否影响申请?另,加上约3年的顶尖律所工作经验和明确的研究方向,是否有希望申请到top14的奖学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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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燕姿
  • 2017-06-02 22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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